/br> 钟弥屏一口气,分出三十秒,跪进副驾的棕色座椅上,身子前倾,在他脸上吻了一下。 犹嫌不够,含怨带恨,不打招呼地在他下颌角咬了一口,也不管沈老板接下来有没有行程,能不能脸上顶着一个牙印见人。 咬完就想溜,沈弗峥一把掐住她下巴,气不成气,笑不像笑“小猫变小狗了,还咬人” 钟弥还鼓着嘴,打一下他的手臂,但那点力,痛都不痛,他也没松。 “我要迟到了唔。” 末了声音被吻住,他比她温柔得多,亲完说“下班去我那里,我让老林来接你。” 钟弥挣开他,车门摔得潇洒。 “不去除非你自己来接,我才不在你家里等着你回来呢。” 京市的春,多风,常有沙尘,空气也总是灰浊,那些古诗词里千百年写尽的柔风细雨,桃红柳绿仿佛和这个城市从不相干。 那天钟弥的背影,裙角与长发飘飘,很有几分行于春风的诗情画意。 隔挡风玻璃,沈弗峥看着她即将在转角消失,似乎知道他没将车开走,在目送,她还朝后挥了一下手。 他笑了声,收回目光,侧过脸,在车镜里照过自己下颌的印记。 还挺深的。 整个四月京市都没什么好天,下雨泛阴冷,暖风起沙尘,而且沈弗峥很忙,有半个月都在城南办公,应酬也多。 他叫钟弥过来住,她说这房子太大,没烟火气,总是不情不愿,他问她不喜欢哪儿,她一时讲不上来,就说总之不喜欢。 钟弥生日那天,客厅里杵着好几个设计师,一看设计师的衣着打扮,就知道擅长什么风格的都有。 “不喜欢哪儿,让人都改了。” 钟弥故意说“那要是我连房顶都不喜欢呢” 沈老板想都没想,手一抬“掀了。” 他拉着钟弥的手,哄着,“你不喜欢就掀了,成不成” 钟弥这才答应过来陪他住几天。 那阵子办公应酬事情一桩接一件,又多又杂,沈弗峥忙得几乎抽不开身,就差把一天拆成两天用,一半投入工作,一半忙着跟钟弥换姿势睡觉。 那也是他办公效率最高的一段时间,越忙越是要将事情安排得有条不紊,挤着时间跟钟弥见面,能一起吃饭就一起吃饭,没工夫碗筷相交,就直接脱衣服床上相见。 以前谈过恋爱,那时候二十岁左右应该更年轻气盛一些,可能是对象不同,彼此都虚伪利己的话,虽然方便理解,但好像很难做到身心交付。 他对热恋期没体验,也没概念,甚至不晓得这种荒唐的东西居然可以在他身上存在。 是有一天,他坐在兴趣班教室外的塑料长椅上等钟弥下班,等了很久很久,才忽然想明白,原来他每天都想见她,是因为在跟人热恋。 那天应酬到下午,手上忙了许久的项目终于结束,宾主尽欢后,盛澎邀人开泳池趴续第二摊庆祝,沈弗峥没去,他一贯对这种热闹不太感兴趣。 喝了酒,他叫老林开车。 钟弥上班的地方在一个不大热闹的小广场,旁边的写字楼因逢周末白领们休假,看起来有点清冷,附近就有一个商业广场,衬得这边的地理位置就不算好了。 楼下一排餐饮底商看着就萧条,五家有三家玻璃门上贴着转让单子。 之前都是在车里等人,这栋楼,沈弗峥还是第一次进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