间就能使出最合理的方法,用最简练的动作、最快的速度,消耗最少的体力,解决当面之敌。
技艺娴熟的新人,或许也能杀死当面的敌人,但绝不可能像他那样举重若轻,体力消耗最少,动作一点不拖泥带水。
妈的,杀人都杀出艺术感了。
“饶命……”一名满脸稚气的敌兵哭丧着脸,踉跄后退,见到邵勋加快步伐,绝望地向前捅出长枪。
枪杆被邵勋夹在腋下,黄彪眼疾手快,刺出长枪。
“噗!”敌兵流着眼泪,捂着腹部,软倒在地。
无数军靴从他身上踏过,军阵一往无前。
黄彪用余光瞟了眼督伯邵勋,嘴角抽了抽。
他怕了,幸好督伯是自己人……
杨宝在后面远远看着,只觉尾椎骨上生出一股寒意。
什么阴谋诡计,就是个笑话。你再智计百出,在邵勋这种残暴的实力面前,终究太过空洞——是的,在杨宝眼中,邵勋就是那种残忍暴虐的武人,什么事都干得出来,什么人都敢杀,让人发自内心地恐惧。
或许,他和张方是一类人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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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越下越大,已经没人用弓了,战场上的一切都回归最原始的肉搏。
三百多战兵从辟雍出发,一路向北,过国子学、雨花寺、牛市等,杀出去了好几里地。
贼军屁滚尿流,遗尸数百,散乱得不成样子。
邵勋浑身已经湿透,血水顺着剑刃流下,滴答滴答,溅起一朵又一朵血花。
西面也响起了猛烈的喊杀声,那是平昌门大街。
驻扎在那一片的应是牙门军某部,人数不详。他们动手比这边晚,但终究是动手了。
听声辨战况,牙门军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,杀声一直向北,往平昌门的方向延续。
能有人呼应,这种感觉真好。同时也从侧面说明,洛阳守军暂时还能拧成一股绳,大都督司马乂的命令还是管用的,至少部分管用。
邵勋回头看看跟随而来的军士们,发现
战争,总是会死人的,哪怕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,依然会死不少人。
再后面,糜晃的幢旗还在,听那密集的脚步声,似乎多了不少人,莫非有城南百姓自发跟随?
“打胜仗,容易不容易?”邵勋将重剑扔给王雀儿,换了一把新的,笑问道。
“有督伯在,何敌不可破?”黄彪避开了邵勋的眼神,大声回应道。
老实说,他有点害怕这种眼神。
凶狠、嗜血、暴虐,带有淡淡的血红之色,与往常平静、温和、睿智的模样完全不是一回事。
按鬼怪志异中所写,督伯莫不是被什么老鬼附身了?
“督伯如此神勇,令人叹服。”弃弓捉刀的李重用略带崇敬的目光说道。
曾几何时,他虽被委任为队主,但一直板着张脸,没太多开心的模样。但经今日一战,看着邵勋身先士卒,一路砍翻西兵的勇烈场景,脸上突然有了几分笑意。
这般勇武之辈,在宿卫军、牙门军中当个幢主都够了。跟着这样的人厮杀,确实更容易活下来。
“既如此,还有什么好说的!”邵勋哈哈大笑,重剑往前一指,道:“但随我行!”
“但随我行!”黄彪、李重二人热血冲头,扭头向身后大吼。
“但随我行!”军士们喊声破天,士气高昂得无以复加,纷纷应道。
“但随我行!”声浪一直向后,传出去很远。
夫战,勇气也。
他们这幢人的底子本就不错,又是自愿当兵,被邵勋前后整训了一年有余,军纪肃然。
如果说临战之前,还有些许紧张、怀疑的话,那么经过刚才这么一阵的冲杀,信心暴增,士气也达到了很高的程度。
菜鸡互啄的战争,在装备水平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,谁的士气更高昂,谁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