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你说那边的早餐他吃得惯吗?长安他就是个挑食大王,但在外面,要是碰到不能吃或者不喜欢吃的东西,他也懒得让人重新换,不吃就行,但这样很容易吃不饱!”
卢笛还没来得及给出回应,就听见徐洛阳继续道,“他还很怕冷,不过我看了天气预报,加州的温度比b市要高。”
说着,徐洛阳沉默下来,他重新躺回沙发上,看着被风吹得微微晃动的小吊灯,心里冒出了一点涩意,和戚长安喝的茶一样的味道——有一个人明明和他相隔着整个太平洋,他却忍不住担心对方是否穿暖吃饱。
换了个姿势侧躺着,徐洛阳又问卢笛,“你有没有喜欢过谁?”
卢笛已经很习惯徐洛阳快速切换话题的风格了,他认真回忆了一下,“我幼儿园的时候,喜欢隔壁大班一个喜欢哭的小女生,她哭声很特别,我每次都能听出来。”
“笛子你这么厉害?不过这个太久远了,没有参考价值,换一个换一个,”徐洛阳想了想,“说说最近的。”
“最近……”卢笛麦色的皮肤透了一点红出来,“徐哥你之前拍《寻人启事》的时候,我挺喜欢女一号的助理的,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,比我小三岁,喜欢穿蓝色的裙子。”
来了精神,徐洛阳又重新坐起来,一脸热切地问他,“是个什么感觉?”问完又补充,“我是为了体验这种情感才问的,一会儿采访的时候我要念一首情诗,必须先酝酿酝酿情绪。”
卢笛很配合,“感觉其实也没有很特别,就是买早饭的时候会想给她带一份,总是想找她说话,晚上闭眼睡觉之前,会不由自主地想她。片场人很多,但我总能很快找到她在哪儿。哦对了,我看见她,还会心跳加速,会脸红。”
“这样啊,”徐洛阳手撑着下巴,认真地一条一条比对下来,觉得自己好像都挺符合的。下意识地把手放在自己心脏跳动的地方,他又回忆了一会儿,自己面对着戚长安,也心跳加速过,好像还不止一次?
我喜欢他吗?
徐洛阳在心里回答自己——是喜欢的,而且在不知不觉中,这种喜欢已经累积了很厚很厚,就像山上的落叶,一层又一层。
和以前吃的棉花糖一样,心里慢慢变得柔软,徐洛阳自言自语地说到,“我可能要去修仙才行……”
“修仙?”卢笛茫然。
“对啊!”徐洛阳笑容粲然,“修仙才能活得更久,说不定哪位高人看我骨骼清奇,就收我为徒了!”
人类寿命才短短几十年,而妖怪应该可以活几百上千年吧?
卢笛没能理解到徐洛阳的脑回路,“徐哥你开心就好。”
于是在接下来的采访里,被问到“对未来的恋爱对象有没有什么年龄要求”时,徐洛阳很认真地回答,“只要相互喜欢,对方比我大几千岁都没问题。”
只要是戚长安,一万岁也没关系,不过这算是……老少恋?老牛吃嫩草?
编辑以为他是用了夸张的手法,又接着问下一个问题,“如果让您对未来的恋爱对象说一句话,您会说什么?”
这一次徐洛阳沉默了十几秒,才语气温柔地对着镜头说到,“你要好好吃饭,不要生病,等我来找你,我以后会对你很好很好的。”说完之后,没控制住,耳朵直接变得滚烫。
问题全都问完,《声色》的编辑笑道,“马上就是曲临江先生的忌辰六十周年,能不能请您诵读一首临江先生的诗,作为本次采访的花絮放出?”
这是徐洛阳中午吃饭的时候就答应过主编的,于是点头,“当然可以。”
诗的最后一句是,你的名字是我写了半截的诗,让我花一生的时间,去填写后续。
读完这一句,徐洛阳的脑子里,忽然就浮现出了戚长安的名字。怔了几秒,他的手指捏着薄薄的纸张,微微低头掩饰了自己的表情。
收工回到家,已经凌晨两点了,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