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快把衣服脱了。”
秦晓晓手忙脚乱,就要将他身上的衣裳脱下。
林萧尴尬一笑,“娘子,这才刚入夜就办事,是不是急了些?不过娘子想要,相公一定满足。”
新婚夜林萧做了一回君子,这回可是秦晓晓主动的。
美人都主动了,他要是再不表示,那还算个男人吗?
“相公不正经!”秦晓晓满脸羞涩,这才反应过来自个儿刚才正在为林萧宽衣解带,那猴急的模样,可不就是主动?
“家里头虽然没有药材,但锅底灰是有的,我听说锅底灰也能止血治病,相公快把衣服脱了,我去取锅底灰,”秦晓晓羞涩的就要跑开。
林萧这才反应过来,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,肩头到胸口被野猪血染红了一大片。
一见秦晓晓要跑,林萧一把将她拉入怀中。
“这么说,娘子刚才不是想要我?是急着为我治伤?”怀抱软玉,林萧薄唇微勾。
不得不说,秦晓晓虽然是农家女,但身上软棉,绝妙的身材更是可圈可点。
秦晓晓红着脸,有些不知所措。
林萧见状,笑道,“傻丫头,放心,只要是你不想,我不会动你,基本的做人操守,我还是有的。”
即便是自家娘子,可强人所难,不是他想要的。
却不知,就刚才林萧的动作和一番话,让秦晓晓心里浮起一丝别样情愫。
“相公真没受伤?”秦晓晓渐渐适应了他身上的温度,有些不放心问道。
林萧忽然敞开衣襟,笑道,“你家相公杠杠的,小小野猪还奈何不了你家相公,不信,你检查检查。”
自家娘子面前,脸是什么东西。
再矜持下去,他不得守一辈子活寡?
“相公今个儿没吃什么东西,想开始饿了,我这就去给相公准备晚饭。”
秦晓晓红着脸飞快跑到厨房,淘米做饭。
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,林萧走出院子,见原本躺在院子里的野猪已经不见,只剩一条延伸至厨房的血痕。
厨房里,秦晓晓正在灶台前忙忙碌碌,锅里只有稀粥和一些野菜。
角落里,躺着刚才林萧带回来的野猪。
“不想吃肉?”
林萧问道。
这年头,别说是肉了,能吃顿饱饭已经足以令人欢呼雀跃。
眼看着这么一堆肉摆放在眼前,秦晓晓哪能不馋。
“不想,相公明日把野猪换了粮食,相公就能在家里安心念书,再不必进山冒险,”秦晓晓一边忙碌,一边回应,整个过程是那么的自然。
一口一个相公,仿佛在她的心里眼里相公是天,照顾好相公,哪怕是不吃肉也是应该的。
林萧明白了她的心思,拿起刀,二话不说直接砍下一只野猪腿,放在砧板上仔细刮去野猪腿上的毛。
“相公,你这是……”秦晓晓有些惊讶。
即便是村里猎户抓到了猎物也是换粮食,猎物多的也是吃些动物内脏打打牙祭,一年到头能有二两肉已经是神仙般的日子,哪有人舍得砍下一整条猪腿吃。
林萧头也不抬,“想吃就吃,跟着我,有肉吃。”
“别忘了,你家相公我本事多着呢,改明儿我给你带只更大的野猪回来,让你天天吃肉。”
一番话,让秦晓晓感动不已。
都说林萧是个远近闻名的废物,可经过这两天的相处,她对林萧也有了新的认识。
这一只野猪,也让她看到了林萧的能耐和对她的心意。
此刻,她的脸上再没有了对将来的惧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