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,当年在火车站靠出租接站牌起家的小伙子,正儿八经走进高端局。
据说一个姓刘的港商,在首都投资的房地产项目里,有他一杯羹。
和许多二代走得很近,批文过手如草纸般频繁。
已然是社会那只大染缸里一号响当当的人物了。
有很大可能,他往后会混得更好,这毕竟是草莽崛起的年代,许多事并没有那么正派,让他收手,更多的是来自于李建昆的私心。
因为他怕万一。
他不觉得性子柔弱的姐姐,能够再承受一次这样的伤痛。
唐国耀没作他想,微微颔首道:“嗯,你姐想要的生活,肯定不是我现在这样的,再一个如果继续这种生活,我也没有太多时间陪她,不划算的。”
他说这里,脸上透着一抹幸福与憧憬。
“放心吧,我有这个打算,一年半载内也不准备做什么,一切等云裳生完孩子再说吧,到时候看她什么意思,她想让我干啥,我就干啥呗,我无所谓的呀,男人挣钱不就是养家糊口么,干啥不是干?
“这些年我倒也有些积蓄,不敢保证让他们娘俩一世荣华,三年五载的衣食无忧还是够的……嗨,跟你说这些干嘛,别笑啊,我这人其实没什么出息,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挺知足。”
李建昆不仅没笑,而且深感敬佩。
事实已证明,唐国耀是能干大事的人,有股枭雄气质。
这份舍得,相当不易。
见他欲言又止,唐国耀看出他的心思,主动说道:“我不是那么猴急的人,林云尸骨未寒,三年之内我是不会提结婚的事的,其实结不结……嗯,等啥时候你姐想要个名份,我再给她吧。”
李建昆拍了拍他肩膀,没再多说什么。
李建昆最后一个道别对象,是自己的新婚妻子,两人同样来到无人处,只是李建昆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,尤其是刚跟唐国耀聊过之后。
羞愧难当。
在某些事情上,他终究不如唐国耀。
沈红衣一边替他整理着略微卷皱的衣领,一边微笑着说:“等回到首都,我会辞掉报社的工作,先去创业家杂志社给周岚打打下手,我爸现在应该拗不过我,所以我这边你不用担心啊。
“反倒是你,在外面要凡事小心,我知道你现在干的许多事,不为钱,我也不会说什么大道理,就觉得不为钱的事都是崇高的。
“作为妻子,我帮不到你已经很惭愧了,我不会拦着不去让你做。但是我希望你无论做什么事情之前,一定要记得一点,在北方,还有个人有个家,在等你,好吗?”
李建昆双眼泛红,重重说了声好。
然后也不顾一群眼珠子瞪过来,不顾沈姑娘的羞赧,将她揽进怀里,在她耳畔柔声说道:“有件事,我必须讨回一个公道,等这件事结束之后,我就半退休,在家多陪你,生意上的事遥控指挥就行了。”
霞飞双颊的沈姑娘小脸贴在他胸口,听着他强健有力的心跳,轻嗯一声。
“也不知道害臊!”贵飞懒汉以老爹的身份教训道。
李建昆一点不害臊,但是得顾忌一下沈姑娘的薄脸皮,分开之前,咬着她耳根子问:“你是不是也应该有了?”
想想看他多卖力啊。
自打在首都结婚之后,到过来这边之前,至少至少,平均每天要交三次公粮。
沈姑娘偷拧他一把,脸红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,心想你问我我问谁去啊?不过,这个月确实不规律,算算日子前两天就该来了。
难道,真有了?
姑娘长长的睫毛扑闪一下,如同黑玛瑙的眼仁上倒映出幸福,满心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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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特区逗留几日,处理完一些必要工作后,等到李建昆和富贵收拾好行李,准备过港时,一通来自大洋彼岸的电话,止住了李建昆的脚步。
办公室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