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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下次再突然冒出来, 能不能开灯……”乌鸦按住胸口,感觉心脏和太阳穴一起“突突”个没完,半天压不下去。

加百列疑惑:“唔?你睡前不是不喜欢开灯吗?”

“我什……等等,”乌鸦回过味来, “你什么时候溜进来的?!”

加百列想了想:“比你回来得早一点。”

挣扎着爬起来的乌鸦差点又摔回去。

“啪嗒”一声, 加百列按开了床头的小灯, 泛黄的灯光在他纯白底色上镶了一层金边, 那张脸像撕开夜幕的太阳神。

而不远处的躺椅上,毛毯以一种绝对不会出现在乌鸦房间里的整齐姿势, 对折着搭在扶手上……

见鬼。

乌鸦一巴掌盖住脸,躲光,也躲“魅力”:“你那瓶脑浆还没喝完?”

“没呢,”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,加百列的声音里带上一点愉快,“二级天赋, 消耗很小, 省着点可以用很久。”

“魅力”作用下,掠过乌鸦头发的手指带着电流似的,微许的拉扯感让人头皮发麻。然后一股柔和的、被“魅力”过滤了不祥气息的甜味倏地凑近。

“为什么……”加百列不动声色地发动“魅力”, 声音被那二级的血族天赋自动调整成了目标喜欢的状态,比平时音调略高, 尾音轻柔拖长,像撒娇。加百列不适应地停顿了一下,清了清嗓子, 怀疑“魅力”可能是保存不当, 变质了, “呃……咳。”

“他为什么会喜欢这种调调?”加百列品了品, 困惑地想,“好怪。”

不过想起了乌鸦那个“去死”口罩和对十三香的迷恋,他又释然了。

唉,算了,有什么办法?

循着“魅力”的指引,加百列能屈能伸地把后半句说完了:“为什么这个驿站每个院子里只能住一个人?好麻烦。”

乌鸦胳膊上蹿起一层鸡皮疙瘩,一把薅出头发,被人碾了尾巴似的从床尾弹了出去:“你正常点!”

加百列:“……”

“魅力”果然过期了吧?

“因为规划的时候就是这么设计的,你不半夜三更串寝就不麻烦了!”乌鸦语速都比平时快了不少,“去叫大家起床干活。”

加百列无声地眨了眨眼,看着乌鸦分明没出“迷藏”,却提前戴起了口罩和帽子。

咦?

“叫他们干什么?”加百列继续用“魅力”那个语气说,“只有我跟你去好不好?”

“好”字话音没落,乌鸦已经用实际行动回答了,走路都懒得抬脚的驿站长超常发挥,敏捷得不像他,转眼就没影了。紧接着,利用驿站长的权限,广播在整个“迷藏”小镇里响起:“全员准备——”

马克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软弱的怪胎。

作为一个骁勇好斗的罴人,他天生喜欢手风琴、喜欢画画,说话做事都慢吞吞的,像是有一点智力发育迟缓的样子,一场架也没打过。他跟动辄呲牙亮爪的同龄人一直没什么话说,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垂耳的舍舍迦族,他们一起养过一只安静的小浆果。

好在他还不到二十岁,在四十岁成年的罴人里,还属于能在泳池里玩水球的年纪,大人们看他这样,顶多叹就口气,自我安慰“长大就好了”,倒也没苛责什么。

可是一夜风云巨变,大厦倾覆,他失去了所有的依仗。

山一样高的父亲和哥哥们都死了,姐姐在狼人的追捕中和他失散,生死不明。大家想送他离开星耀城,没等上路,行踪又遭泄露,引来大批血族围捕。

薮猫族的家臣们一个接一个死在血族的炮口下,仓皇中,笨手笨脚的马克不知摔了多少次跤,好像连他从小长大的地下城都决定不再庇护他。

最后,缺耳叔叔把狼狈的马克塞进了一件“秘器”里。

那是罴人族一位已故多年的著名“神祭”所做,名叫“凛冬树洞”,开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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