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很有名。”他只是看了我一眼,就匆匆地将目光又挪回了画上。
他看得如此入神,眉眼中都是满足。
以前有一句话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。
在沈时倦这里,可以改成情人眼里出画家。
只要是出自他的思侬的手笔,都是世上绝无仅有的好。
我好羡慕思侬啊。
我不嫉妒她,但我羡慕她。
因为我们爱的是同一个男人,用同样的心爱着他。
但是,对我来说心只是一个器官。
我仍然是顾晚凝,被沈时倦完全忽略掉的顾晚凝。
他看了很久,完全把我忘掉了,等他留意到我的时候,甚至有点惊讶:“你怎么还在这里?”
“我想看看,你这么喜欢的画有什么高明之处。”
“你看不懂的。”他一句话就把我给堵死了。
“的确,我看不懂。”或许,因为昨天晚上我无意间说了我的看法,他生气了。
我不知道是思侬画的,若是知道,一定口灿莲花地夸她。
所以,现在夸还晚吗?
我装模作样地仰着头仔细瞻仰:“昨天在平板上看和直接看画,完全不一样的感觉。”
他顿时来了精神:“怎么不一样?”
“就是,就是。”我好恨我自己平时空闲的时候就会刷毫无营养的小视频,一点美学素养都没有,我绞尽脑汁:“看画更有质感,用色非常大胆,而且,而且这些色彩看上去天马行空,但其实越看越有内容,总之,值得看很久。”
“是吧?”他似乎找到了知音,眼睛又黏在了画上:“我也这么觉得。”
他个子高,画挂的也高,我仰着头看的累,正准备离开,他忽然又问。
“你再看看,说说你的感觉。”
我能有什么感觉?
对我来说,这就是一块块颜色各异的色块拼接在一起,就像是打翻了调色盘一样,毫无美感可言。
但我是舔狗,昧着良心也要继续夸下去。
“这个,这个,每个不同的色彩,都能给人不同的感觉,比如这个红色,像,像大海”
我可能有点困了,胡言乱语,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说出来了。
我正准备纠正,他却更兴奋:“是的,她的确画过一幅红色的海。”
“她?”
“这个画家。”他难掩自豪感:“我记得她画过的,我得找一找。”
“你还不睡吗?”我知道我很煞风景,在他沉浸在艺术的天堂里的时候,我却拉他睡觉。
“你先睡。”
我很想说,别看了,睡觉吧。
或者大发雷霆,大半夜的没完了?
但都没有,我灰溜溜地回房间了。
我竟然一点都不生气,看来只要我开启了舔狗模式之后,连嫉妒的情绪都被直接优化掉了。
我上床的时候看了看时间,凌晨四点。
后来我没睡着,沈时倦也没回我的房间。
也许,他站在那里看了一夜?
他对思侬的爱,强烈到我只能变成一个旁观者,连嫉妒都不能有。
但我很平静,我静静地等着我对沈时倦的幻想和期盼慢慢地消耗掉。
等到消耗殆尽的时候,我就应该会离开他了吧。
但是现在,还不行。
一开始我对他的恨意,已经被爱掩埋了。
爱情让人盲目,让人丧失自我。
第二天早上我醒来,沈时倦已经不在家了,家里的阿姨告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