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,傻蛋的家里光吃鸡肉了,这么一大只鸡,足足吃了三天。
鸡身上的内脏,更是大的吓人。
鸡肝快有成熟猪肝的一半大了,煮熟之后,直接切片放上来,居然没人敢动筷子。
“怎么没人吃呀?”傻蛋疑惑道。
“鸡肉倒可以吃吃,毕竟香嘛,可这鸡肝是不是个头太大了,谁也弄不准味道怎么样,要不你尝尝?”
明月直接把筷子递给傻蛋让他来试试,当这个小白鼠。
“我?”
结果所有人都点头。
傻蛋只能无奈的摇摇头,感觉养了一群白眼狼,关键时候是真卖厨子呀!
尝尝就尝尝,本身他就喜欢吃猪肝,尤其是煮熟之后凉拌,特有感觉。
傻蛋夹了一口,放进嘴里嚼了嚼。
一群人的眼睛都盯在他的嘴巴上,然后再看一下他的脸色,想分辨一下这是好吃还是不好吃。
可惜,傻蛋一直保持这个表情,又加了两筷子,明月才看出不对了。
筷子夹的鸡肝一次比一次多,她要是再不知道那岂不是成了孩子一样了。
赶紧举起筷子,还不忘提醒孩子们,抓紧吃,再不吃就没了。
明月放进嘴里一个鸡肝,第一感觉有点苦,但是真的好吃,越苦越好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