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。
真的,肖大富的心理素质超级好的。
听说,想当年,他还没有发家时,兜里装了五块钱,去和人家上市公司的老总谈好几亿的生意。
肖大富还没有老到老眼昏花的地步,一眼就看明白了,恼羞成怒,脱了脚上的一只鞋,向她砸了过去。
幸好,肖可爱溜的快。
她一口气跑出了医院,一点儿都不敢耽误地往山下跑。
她还得回家一趟,要是再碰上肖大富的话,她会死很惨。
马不停蹄地赶回家,又慌里慌张地扒出了初中的教材,不顾家中阿姨的挽留,拎着厚厚的一大捆书上了公交车。
这时候,已经是晚上的八点了。
肖可爱好不容易坐上了一个靠窗的位置,出神地看着街边的夜景,心情不太好。
这是每一次去看过沈小姐之后,都会产生的后遗症。
听说沈小姐的家乡,是有名的鱼米之乡,稻米流脂蚕茧白,蕉稠蔗忙塘鱼肥。
大约因为米吃的多,沈小姐的皮肤特别的白。
当然,和现在的苍白根本不是一回事。
肖大富曾经说过,他初见沈小姐,就因为她如凝脂般的肤色,移不开眼睛。
其实想想,人特别肤浅,特别俗套。因为基本上每一段爱情都千篇一律,玩不出什么很新奇的花样来,虽然爱上彼此的理由都不一样。
譬如,她初见默许,是因为他憨傻憨傻的笑容,如太阳一般的温暖,而从此再也没把别人放到眼里去,尽管她一直都知道他是个蠢蛋。
可是最后呢?
恐怕肖大富现在都想不明白,走着走着,他和沈小姐的爱情怎么就变了味道。
要不是突如其来的车祸,恐怕沈小姐会是无数个正宫斗小三中的正宫之一。
所以,她和默许,会有最后吗?
此时此刻,肖可爱看着街边不停变幻着的夜景,无比惆怅地矫情着。
哎哟,哪个思春的少女不矫情!
肖可爱尝了一口,一边狂喝水,一边开始叫:“默许,你是不是打死了卖盐的?”
默许没有尝出来咸,只因为他现在吃什么都是酸的,他冷着脸甩出来一句:“爱吃不吃,不吃拉倒。”
然后,他没做晚饭。
不饿。
气饱了。
没心情。
晚上八点钟,默许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。
肖可爱正坐在沙发上,一边啃着泡椒鸡爪,一边看着哪个台的娱乐节目。
电视里几个男人、几个女人,疯疯癫癫的。
她噗嗤一下,笑出了声音。
默许气恼地想,她没心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