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下:「怎麽认识的?」
实在是关祖直有点妖孽,他有点害怕。
莆光大大咧咧:「你不用害怕,我又不是粗心的人。这次相遇也是巧合,我开车来到了游艇会这边,准备坐船出海,你猜怎麽着,嘿,看到关祖和O记的负责人司徒杰一起走过来。」
「当时我还惊讶了一下。而就在这时,关祖跟我打招呼,说我气质不凡……」
莆光对于此次事件也算是有点得意,所以一五一十说了起来。
南哥听着,也没觉得有什麽问题。
他知道关祖是江湖人,江湖人有个毛病就是喜欢交朋友。
而且自从悍匪天团从瑞士回来之后,就从来没有跟『一线』小弟接触过,都是电话联系的,按道理莆光是没有曝光过。
而南哥,以前带阿虎犯过案,小弟全死了,所以这一次阿虎也没有参与『一线』,而是作为联络中间人。
这方面,悍匪天团的保密还是做得很精密的。
「这麽说来,我们有把握把关祖给绑了!」
「没错!」
南哥想了想:「算了算了,太冒险了,关祖这人有点东西,绑他的话,要从长计议。」
实在心虚。
……
……
此时,
另一边,最高法院。
此时,这正审理着一个枪尖案。
受害人:朱洁雯(模特)
被告人:卓志成(律师)(出自《香港奇案之枪尖》加钱哥)
法官丶陪审团丶律师丶原告丶被告双方……
全部列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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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是电影剧情内容,2400字免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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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的起因,是朱洁雯报警,说卓志成强制了她,于是有了这一次的法庭案件审理。
被告律师:「被告朱小姐,你同被告卓先生是男女朋友,是不是?」
朱洁雯情绪激动:「不是!」
被告律师:「为什麽你同被告会有超过 10万的金钱往来?」
朱洁雯大哭:「我从来没有要过一分钱。」
被告律师举起一份帐单:「这份是银行证明,证明被告将 147000元存入朱洁雯小姐的银行帐户。而在 1991年 11月 13日,朱洁雯本人把这笔钱取出来。」
朱洁雯:「是他逼我拿出来的。」
被告律师:「他怎麽逼你?」
朱洁雯:「他拍了我的录像带威胁我,逼我把钱给他。我跟他根本没有任何关系,」
被告律师:「但你同被告是相识的。」
朱洁雯:「他住在我隔壁,我当然认识他。」
被告律师:「在香港你不一定认识你的邻居,就以我自己为例,我的邻居在我隔壁住了十几年,我都不知道他姓什麽。但你同被告居然熟到可以去他律所办公室关上门谈 15分钟,而且不是谈法律谘询。」
朱洁雯:「他说有个房子很便宜,可以帮我忙便宜买,于是邀请我去他律所谈。」
被告律师:「便宜到什麽程度?」
朱洁雯:「十几万在市区首期。」
被告律师:「在市区?」
朱洁雯:「是。」
被告律师:「十几万首期在市区买楼?你会相信吗?大家信麽?这点钱,只够买市区的一个厕所!所以我认为,这个是你的藉口。真实原因是,你一定要被告给你钱,逼了一次又一次,被告没有钱给你。你就恼羞成怒告他强制你,是不是?」
朱洁雯:「不是。」
被告律师:「所以,1991年 11月 13日你同被告发生的所谓『强制行为』是你自愿的!」
朱洁雯:「不是啊。」
被告律师的语言,不断刺激着朱洁雯:「你以为被告可以给你 30万,但被告只给了 147000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