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,她的眼窝迅速地凹陷下去,头发也花白了许多,一身旧衣衫上沾染了污渍也浑然不觉。
没待陆悬鱼走得更近些,那顶破帐篷里便传来了骂声。
“你这不贤不顺的贼妇人,做顿饭也要这许久!”
她脚步停了一停,蕃氏正好抬起头来看到了她,那张憔悴而衰老的脸上便露出了一丝尴尬,一丝惶恐,还有一丝感激。
“给陈大哥熬点肉粥,补一补吧。”她递过去那只拔了毛,清理了内脏的禽类,“我来看看陈大哥。”
“这怎么好……”蕃氏眼圈一红,“路途遥远,郎君也须顾及自身,不必时时照拂。”
“没事,”她坚持着将这只乌鸦塞了过去,“彼此照顾罢了。”
帐篷里忽然传出了两声击打油布的声音。
“恶妇!你是想饿死我吗?!”
她看看蕃氏,蕃氏低下头,看不清什么表情,回到锅边继续忙着做饭,再不言语。
那顶帐篷十分狭小昏暗,一掀开帘子,一股难闻的气味便传了出来。
陈定躺在里面,青灰色一张脸,上半身还穿着一件里衣,下半身只用一条毯子盖着,两只浑浊的眼睛恶狠狠,直勾勾地望过来。
“原来是仁义之名满雒阳的陆郎君,”这样一句话还未说完,单薄的胸腔便开始剧烈起伏,但他还是硬撑着将话说完了,“尔来看我何时才死吗?”
“不会的,只要静心将养几天,”她平心静气地说,“陈大哥的病便会好起来的。”
陈定的两颊已经没什么肉,头颅却显得更大了,阴森森地望了她一会儿,忽然一笑。
“我岂不知你的出身根本呢?你不过是张缗捡回来的乞儿,与路边一条野狗无异,竟然也敢称豪杰之名?真是笑死人了!”
她眨眨眼睛,没想好该说点什么,但陈定的脸上泛起了不正常的红晕,眼睛里也充满了亢奋的光芒。
“凭你怎么惺惺作态,不过一个目不识丁的村野匹夫罢了!”他伸出了一只食指,充满侮辱性的在她面前比了比,“我乃汝南陈氏子,岂会自降身份,与你共语?
“滚出去!”
想了半天,她还是没想出来该说点什么,最后也只是躬身行了一礼。
“既如此,小弟过几天再来看望。”
陈定已经没有“几天”可过了。
这几乎是整条东三道上都心知肚明的事。
他的痢疾越来越严重,已经不进水米数日,起也起不来,更不用说下地行走。之所以还在队伍之中,是因为蕃氏是这条街道上的大姓,她总有几个兄弟帮一把手,将陈定放在推车上,推着走一日,换一人再走一日。
这样的时日无多里,陈定的脾气迅速变得越来越暴躁,也越来越野蛮。
当初在雒阳城时,陆悬鱼作为他家的邻居,时常能听到的是蕃氏变着法儿的教训老公,孔乙己则低声下气,讨好求饶。
连打桶水回来稍慢些,蕃氏都能毫不留情地收拾他一顿,这位平时端着点儿架子,但十分注意体面客气的破落士人是个“气管炎”,几乎是整条街上都知道的事,甚至已经到了大家连提都懒得提的地步。
……羊喜虽然也惧内,好歹少夫人待他还有三分客气,不肯当着别人的面,高声下他的面子。
但蕃氏嗓门亮起来的时候,那是谁也挡不住的。
所以,这个一只脚已经无可挽回地迈进死亡的陈定,这个脾气暴躁,时常骂些污言秽语,甚至见谁骂谁的陈定,这个性情大变,几乎令人感到陌生的陈定,并没有真的惹到哪个邻居。
大家只当他已经神志不清,谁也不愿同他较真。
陆悬鱼出了帐篷时,远远看着陈三郎端了一盆衣物回来了。
除了挨骂不吭声的蕃氏之外,这孩子除了要照顾母亲,每日安营扎寨时还要忙着为他的父亲清洗衣物,短短十数日,也已经瘦得快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