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55章 一开始,谁都想天长地久  鸣奇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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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上了定徐,若非定徐是曹操义子,他肯定开口要人。

袁谭见曹昂不怎么敢骑马,便邀曹昂去射箭。射箭最高明的是骑射,而骑射最高级的是左右驰射,能长于骑射的,基本上都是幽州、并州、凉州三地的良家子,董卓就是其中的佼佼者,膂力过人,双带两鞬,左右驰射。

这种本事之高级,就是关羽、甘宁这种级别的猛将亦不擅长。

作为世家子,一般学的骑射是骑马、射箭,是不会学专门的马上射箭的。不过袁谭爱好这个,一直在学习。

当然他知道曹昂不会马射,为了大家都能参与,便提议进行步射。

曹昂之前骑马失了分,不想在射箭上让袁谭看轻,便选了一个三斗弓。三斗弓拉力约为后世十千克左右,曹昂勉强能拉开。

此时离着靶子三十步,曹昂屏气凝神,用尽全力将弓拉开,然后目光如炬,两臂如担山一般,整个人似一部机器。

只见曹昂一松手,这箭飞驰而出,稳稳地射在靶子上。

曹昂又连开两箭,皆是中靶,其中一箭还射中了红心,引得众人喝彩。

曹昂虽然力量较弱,但是准星好,熟练掌握了射击技巧。而力量是可以练的,等他长大之后,必然是射箭行家,所以一些袁家的武术师傅也纷纷赞叹。

一旁的袁谭用五斗弓射了三箭,只中了两箭。他力量虽大,但技巧掌握的并不好,所以效果还不如曹昂。

不过袁谭对这个结果并不在乎,反而为曹昂的技术赞叹。他这个人性格大气,不像君子,反而像大丈夫。

对袁谭来说,他越来越喜欢曹昂了,一个能文能武还有见识的曹昂,正是他最得力的帮手。

曹昂一直在袁家住了五日才走,而这五日的时间,二人成了真正的挚友。

······

曹昂走了,那匹矮马却留下了。袁熙不敢留着,当天便送往袁荧的住处。

袁荧看着马脖子上那串相思子,没有多言,也没说收与不收,只是让袁熙将马送到马厩,跟其他马养在一起。

袁荧后来一直没有去看这匹马,也没有去骑,仿佛不记得了一般。只是后来马厩登记家中马匹的时候,袁荧的侍女花锄将这匹矮马的名字登记成了“红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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