挣个三四万元。这样的收入水平在北京算是高收入,维持正常生活绰绰有余。可是到了后两年,鹿宪州不安分了,他的手头越来越“大方”,吃喝嫖赌抽,无所不为。有时去歌厅,一夜消费就是数千元。他花得越来越多,挣得却越来越少,整夜沉缅于歌厅舞榭,已使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和兴趣去开出租了,终于到了入不敷岀的境地。
要想高消费就得有钱,而钱,当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。他不想再去开出租车,那样太累,挣钱也太慢,他想到了一条“捷径”,那就是偷。
从 1991 年初开始,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,他伙同航天部二院停薪留职人员汪某盗窃了三辆日产“皇冠”牌轿车,价值人民币近 60 万元,变卖后大肆挥霍……
不久,案件被侦破,鹿宪州锒铛入狱。1992 年 6 月 180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维护中级人民法院对他判处死刑、缓期两年执行的决定,他被送到京郊某监狱服刑。